《經濟通通訊社記者林雯婕16日上海專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公布,今日對原安邦保險
董事長吳小暉集資詐騙、職務侵佔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5月10日一審宣判,以吳小暉犯集資詐騙罪、職務侵佔罪數
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財產人105億元人民幣。宣判
後,吳小暉提出上訴,上海高院依法立案受理,並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認定一審判決認定的
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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