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中國人保(01339)(滬:601319)今日在上交所
E互動平台回答投資者提問稱,針對媒體報道人保在武漢黃金案中敗訴,要賠償信託公司損失,
此消息不屬實。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早前發布《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分公司、中國人民財
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其後,
關於「人保財險和人保財險武漢分司作為保險人,對受益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人保財險將對長
安信託賠償8億元人幣」的消息即在網上流傳。
據內媒翻查裁定書發現,所謂「8億元人幣賠款」,實際上僅是來自於一審原告長安信託向
一審法院起訴的請求。而人保財險是否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應賠償多少錢並未被提及,最終審理
結果如何現在還無法確定。(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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