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財政部、科技部和國資委發布關於擴大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
分紅激勵暫行辦法實施範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將國有科技型中小企業、國有控股上市
公司所出資的各級未上市科技子企業、轉制院所企業投資的科技企業納入激勵實施範圍。
上述企業納入實施範圍後,《財政部科技部國資委關於印發〈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
勵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二條相應調整為:本辦法所稱國有科技型企業,是指中國境內具有公司
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業(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國有企業、國
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出資的各級未上市科技子企業),具體包括: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制
院所企業及所投資的科技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資的科技企業、納入科技部「全國科技型
中小企業信息庫」的企業、以及國家和省級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
另外,對於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不再設定研發費用和研發人員指標條件。(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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