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金山軟件(03888)首席財務官兼執董吳育強,於珠寶公司購買一枚價值
78﹒8萬元鑽石戒指後,涉向職員提供3萬元要求退款,昨遭裁定表證成立。
辯方指該3萬元是信用卡手續費,是職員誤解被告意思,但職員不同意。
辯方昨指,嬋珍珠寶店銷售經理溫卓霖曾於茶餐廳內向被告吳育強(52歲)表示,不能退
款原因包括信用卡公司已收取手續費,如全數退款公司會有損失,被告才提及3萬元,並使用「
把錢給回你」等字眼,故該3萬元是信用卡手續費,而溫誤解被告意思。溫不同意說法,並指若
被告曾表示3萬元是給信用卡費用,毋須在茶餐廳內才向他提及。
控方又於庭上播放被告接受廉署人員會面的片段,片中被告否認給予溫3萬元利益,並指「
我為何要給他?他是售貨員,我是和他老闆交涉」。被告另指溫涉誣衊他,要求跟進。
被告自辯指,溫於銷售過程中曾表示鑽石有熒光反應不會影響其價值,惟被告購買後,自行
於百度搜尋,得知熒光反應對鑽石有負面影響,他感到很不開心,其後要求退貨。
《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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