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中國清華五道口金融學院院長吳曉靈出席論壇時表示,銀行發
行的不保本、不保收益的理財產品屬於集合投資計劃,發行超出200份以上的產品應按公募基
金管理。
她並指出,由於當前不保本又有預期收益的理財產品規模已近30萬億元人民幣,應實行新
老劃斷,新的非保本產品不能再剛性兌付。
吳曉靈指,資金集合的投資計劃本質特徵有4點:按份額募集資金;第三方進行管理,為委
托人利益進行投資;投資人承擔風險,享受收益;管理人收取管理費用。
因此,她認為,銀行發行的不保本、不保收益的理財產品,符合集合投資的所有特性,這同
時也令理財產品擁有了基金管理的牌照,也就具有了相應的法律地位。
她建議,將集合投資計劃明確為證券,納入《證券法》的調整範圍,按照發行和交易公開與
非公開,制定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交易規則。(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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