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8日專訊》灣區發展(00737)公布,其與廣東公路建設訂立了一份
合作備忘錄及兩份框架協議,當中載列廣深高速公路沿線潛在土地開發利用的合作原則。
根據意向文件,有關廣深高速公路沿線的任何潛在土地開發項目中,於深圳區內的土地開發
項目由灣區發展或其指定方主導;於廣州區內的土地開發項目由廣東公路建設或其指定方主導;
而東莞區內的土地開發項目由能夠利用自身資源獲取項目開發機會的一方主導。
據相關文件,於廣州區內的土地開發項目灣區發展及廣東公路建設將分別持有相關項目公司
37﹒5%及62﹒5%的股權;於深圳區內的土地開發項目中,前者及後者將分別持有相關項
目公司57﹒5%及42﹒5%的股權;於東莞區內的土地開發項目,倘項目由廣東公路建設主
導,則廣東公路建設及灣區發展將分別持有相關項目公司62﹒5%及37﹒5%的股權;或倘
項目由灣區發展主導,則灣區發展及廣東公路建設將分別持有相關項目公司57﹒5%及
42﹒5%的股權。(ki)
【你點睇】本港主要銀行跟隨美聯儲減息,你對樓市前景有否信心?►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