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發改委發布《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
意見》,從2020年1月1日起,將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
」的市場化價格機制;浮動幅度範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但實施「
基準價+上下浮動」價格機制的省份,2020年暫不上浮,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
交銀國際發表報告指出,煤電上網電價機制改革出台有助減低市場的擔憂。目前,從華能國
際(00902)和華電國際(01071)公布的3季度數據來看,兩家公司的市場化交易電
量均高於50%(市場化交易電量折價在3分╱度左右)。該行預計,覆蓋的5家上市的火電公
司到年底市場化交易電量均將超過50%。
報告認為,受2020年對於工商業用戶電價只許下浮的要求影響,5家電力企業短期電價
將有一定壓力。但由於此次政策明確規定了電價的下浮比例限制,預計未來火電公司可以更好的
平衡成本和電價。(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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