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大新金融(00440)及大新銀行(02356)聯合公布,
於2007年4月繼最初購入重慶銀行(01963)股份17%之權益之後,於2008年
10月增加持股量至20%。在重慶銀行於2013年11月完成上市,然後於2015年12
月完成配售後,大新銀行於重慶銀行持有之4﹒59億H股持股量進一步被攤薄至約
14﹒7%。
該投資分別於大新銀行、大新銀行集團及大新金融的財務報表以「於一間聯營公司的投資」
列帳,其於今年6月30日之帳面值為47﹒9億元。
根據相關會計準則,對該投資的價值須定期進行減值評估。截至今年6月30日止,使用價
值一直高於帳面值,故並無確認任何減值撥備。然而,近期儘管帳面值因重慶銀行所貢獻的利潤
而持續上升,其使用價值則有所減少,導致使用價值與帳面值的差額收窄。因此,在未來之減值
評估,使用價值有可能低於帳面值,在此情況下或需於大新銀行、大新銀行集團及大新金融之財
務業績中作出減值撥備,對集團所呈報之盈利及大新銀行之資本充足率造成不同影響。
目前集團尚未決定是否需要對該投資確認減值撥備,亦未決定如需確認減值時撥備的金額。
截至及包括今年6月30日止,使用價值仍高於帳面值。然而,鑒於使用價值與帳面值的差額日
漸收窄,集團認為須提供更多信息以確保股東知悉有關集團於重慶銀行之投資的會計處理方式。
(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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