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請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5﹒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6﹒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8﹒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12﹒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1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14﹒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15﹒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16﹒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17﹒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18﹒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19﹒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20﹒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3﹒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24﹒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25﹒中國人民銀行
26﹒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特派記者梁凱菱北京直擊》
《經濟通通訊社兩會採訪組13日北京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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