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局通報外匯違規案例17例,其中包括5宗銀行案例、6宗企業案例、6宗個人案例。包括,南京銀行上海浦東支行虛假轉口貿易付匯案、農業銀行寧波市分行虛假轉口貿易付匯案、工商銀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虛假轉口貿易付匯案、興業銀行台州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招商銀行杭州分行個人分拆售付匯案等。外匯局稱,加強外匯市場監管,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此前,工行和招行等也多次被外匯局列入外匯違規案例通報中。
其中罰款金額較大的包括廣州颺帆貿易有限公司逃匯案。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廣州颺帆貿易有限公司使用虛假提單,虛構貿易背景對外付匯9285﹒8萬美元。該行為構成逃匯行為,處以罰款3734萬元人民幣。
浙江籍洪某私自買賣外匯案中,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洪某向他人帳戶支付3﹒12億元人民幣,私自購買外匯,用於在境外購買房產等。該行為構成私自買賣外匯行為,處以罰款2497萬元人民幣。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0日北京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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