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發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而引發本港政治風暴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周三(23日)將刑滿出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此前表示,陳同佳願意出獄後到台灣自首。不過台灣陸委會周六(20日)發聲明表示,台方有必要先對相關人員採取入境管制,台媒解讀指,陸委會說法等於不允許陳同佳入境台灣,至於管浩鳴亦同樣被台移民署採取入境管制。
香港政府稱樂意就陳同佳到台自首一事,向台灣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惟陸委會在聲明中指出,若港府有意讓陳同佳來台投案,應承諾透過司法互助方式,提供本案在港的相關事證,以利偵辦,而不是單單將人送過來就卸責不管。港府指出香港法庭並無管轄權,惟陸委會強調,台灣法務部曾三度表達希望港府勿輕率放棄管轄權的執法立場,只要港府提出請求,台政府會積極迅速提供相關證據配合港府後續追訴。
台灣前總統馬英九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對現任蔡英文政府認定陳同佳願往台灣投案有陰謀而拒絕,而感到非常詫異與憤怒,批評台政府現卻明顯為政治理由,自我閹割司法管轄權,棄人權與人命於不顧。陸委會隨即發出新聞稿回應馬英九,稱正是因為重視司法人權,台灣政府應以更審慎周妥的態度處理有關案件,更反問馬英九,港府多次對台灣提出司法合作的聲音「已讀不回」,為何不感到「詫異和憤怒」。
*港府堅稱陳同佳非「被自首」,對質疑聲音感遺憾*
一輪你來我往之後,港特區政府和台灣政府雙方措辭漸趨激烈。香港政府再發聲明,強調陳同佳到台灣自首純粹出於自願,有指當中涉及政治操作、陳同佳「被自首」的指控完全失實。港府又強調警方打擊罪案不遺餘力,律政司在檢控方面嚴格把關,並確認在香港只有足夠證據控告陳清洗黑錢罪,沒有足夠證據控告他其他罪行。對於有指調查不足、漠視追訴陳殺人罪行、香港有司法管轄權而不應用等說法,港府表示深切遺憾。港府再重申,香港現時沒有法律容許將陳移送到台灣,也沒有法律與台進行刑事司法協作。
陸委會今日凌晨再度發聲明炮轟港府,批評港府根本處心積慮地凸顯港人在內地犯罪,港府沒有任何管轄權,所以必須送回內地審理,更企圖將台灣納入「一個中國」政治框架下,陸委會又指港府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台港之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批評這樣的政治操作矮化了台灣主權,台灣絕對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操作。
陸委會又再質疑,從陳同佳決定投案的消息流出時間、勸服陳同佳投案的相關人士背景、種種不合常理的情節,乃至港府和「親中傳媒」等配合一致的說詞和操作,都可輕易看出這是有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難怪外界會懷疑陳同佳是「被自首」,港府聲明完全無法釋疑。
《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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