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一起特大操縱期貨市場案29日在遼寧省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操縱期貨市場罪,對被告單位遠大石化有限公司判處罰金3億元(人民幣.下同),對被告人吳向東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0萬元,依法追繳被告單位及被告人違法所得,並對涉案其他11個帳戶中的違法所得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16年5月24日至8月31日間,遠大石化有限公司經時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吳向東召集會議決定,利用公司實際控制的18個個戶,通過以市場價大量連續買入開倉的手法,將資金優勢轉化為持倉優勢。同時通過直接購買、代採代持、售後回購等方式大量囤積聚丙烯現貨,製造聚丙烯需求旺盛氛圍,以反作用影響期貨市場,跨期貨、現貨市場操縱PP1609價格。
遠大石化有限公司違法所得共計4﹒36億餘元,吳向東違法所得487萬餘元,涉案其他11個賬戶違法所得共計1億餘元。案發後,遠大石化有限公司積極退繳違法所得。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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