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唐英傑涉嫌於7月1日,於灣仔駕駛掛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被落案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成為新例實施後首名被檢控人士。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轉交高等法院審理。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控方修改兩項控罪詳情,並將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再到西九龍法院進行相關的交付審訊程序,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控罪指,被告在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與柯布連道一帶,干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令3名警員嚴重受傷。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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