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就3月11日進行的立法會補選,向政府提交報告書。選管會、選舉主任、警方和廉政公署一共接獲2212宗投訴。
報告書的資料顯示,在處理投訴期內,選管會及選舉主任分別接獲687宗及1098宗投訴。截至5月28日,在已處理的個案中,有3宗被選管會裁定投訴成立,均是涉及選民登記資料不正確;選舉主任則裁定558宗投訴成立或部分成立,大部分涉及選舉廣告的事宜,選舉主任已向違規者發出合共233封警告信。選管會餘下尚在調查的個案仍有45宗,而選舉主任正在調查的個案則有22宗。
警方方面則共收到395宗投訴。截至5月28日,381宗個案已完成調查,其中1宗涉及刑事毀壞的案件已被檢控,仍在調查中的個案尚有14宗。
廉政公署一共收到32宗個案。截至5月28日,5宗個案已完成調查,其中2宗個案已作轉介、3宗屬無須跟進,仍在調查中的個案尚有27宗。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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