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日專訊》美亞控股(01116)公布,有關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裁決,
於去年12月15日審裁處命令該集團向香港政府繳付規管性罰款30萬元。
該集團指,裁定包括該集團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7B條有關內幕消息的披露規定,並
了該披露規定,以及該集團前任董事及高級行政人員,分別為陳禮賢、蕭敏志、賴粵興、黃瑞祥
、蔣仁欽、薛文革、李德強、林聖斌及趙熾佳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7G(2)條有關內幕
消息的披露規定,有關人士在指定期限內不得擔任上市法團或任何其他指明法團的董事、清盤人
或財產或業務的接管人或管理人,以及罰款介乎15萬至80萬元等。(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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