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深圳市司法局17日發布《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修訂
徵求意見稿)》,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明確完善房地產預售許可管理、完善房地產銷售價格備案
制度、加強開發企業銷售行為監管;在二手房交易方面,明確完善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機制,並
建立存量商品房價格引導制度;在房屋租賃方面要求加強租賃房屋管理,實行實名租賃、建立租
賃租金監管制度等。
《意見稿》指,完善房地產銷售價格備案制度,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之前,應當
合理確定銷售價格並報送給區主管部門。市、區主管部門應當對報送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的銷
售價格進行指導。區主管部門可以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將商品房銷售價格推送給市場監管部門備案
後對外公布。
《意見稿》還提到,建立房屋租賃參考價格發布制度,結合歷年深圳市房屋租賃參考價格發
布工作經驗,明確由市主管部門定期公布不同區域、不同類型房屋的租賃參考價格。建立存量商
品房價格引導制度,深圳市主管部門定期發布全市商品住房項目合理成交價格信息,對於社會關
注度較高、價格波動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項目,引導市場理性交易。(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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