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8日專訊》中國工信部等五部委印發《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
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內地媒體引述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主席崔東樹稱,《管理辦法》鼓勵整車廠生產新能
源汽車;納入考核體系的車企數量增多,降低了不設定積分比例要求的乘用車企准入門檻,促使
更多乘用車企業加入新能源汽車生產。
他還提到,《管理辦法》將原徵求意見稿中,自2018年積分比例需達到8%的指標刪除
,改為自2019年啟動考核,並設定當年10%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指標,從而給予各整車企業
一年的準備時間。(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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