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前屯門區議員曾錦榮涉嫌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企圖詐騙
選舉開支。他早前承認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選舉申報書,及企圖欺詐罪2項罪名,今日在東區
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認為背景報告內容正面,接納屬單一事件,要求索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押後至2月22日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指,28歲的曾錦榮在2020年參選立法會社會福利界別時,聲稱以2﹒4萬元聘請
3名選舉助理,但廉署調查發現,3人未曾協助曾錦榮競選和收取薪金。(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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