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5日專訊》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在製作元朗7﹒21襲擊事
件專題時,被指進行車牌查冊時出虛假陳述而被定罪及罰款6000元。蔡她其後不服定罪上訴
,被高院駁回後,再提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庭今早裁定上訴得直,判蔡玉玲勝訴,撤銷定罪。
37歲記者蔡玉玲被控於2020年5月17日及6月10日,在香港為取得私家車
LV755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陳述,即表示申請證明書以作與交通
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進行法律程序和買賣車輛以外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cl)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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