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不會追討早前被取消議員資格的4名前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的薪津,而預支的款項則需要與當事人交涉,涉及金額每人不超過10萬元。
立法會行管會成員、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行管會收到的法律意見很清楚,指4位議員已經為社會服務,在普通法中有很強的抗辯理由,行管會認為,要花費幾百甚至過千萬的公帑追討薪津是極不合理,因此決定不追討。
劉小麗回應指,今次是按照合約精神的正常做法,認為此舉不等於政府或建制派是釋出善意。
《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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