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麒想》中美關係轉趨緊張,繼中芯國際(00981)宣布在美國於ADR退市後,
又再傳阿里巴巴正尋求在香港上市。消息來自《彭博》引述知情人士指,阿里巴巴正與財務顧問
洽談於香港作第二上市,但計劃仍處初步階段,未有最終決定,而阿里巴巴未有對消息評論。假
如屬實,阿里巴巴計劃最快下半年申請在香港第二上市,預期集資額達200億美元(約
1560億港元),而規模是繼友邦後最大型新股。
大家本來打算從港交所(00388)行政總裁李小加打聽,他只表示不評論個別公司的決
定,及認為遠走他鄉的中概股「回家」是肯定的,回到本港、上海及深圳上市都可以,期望他們
可以在本港「定居」。事實上,無論阿里巴巴最後是決定在上海或深圳上市,投資者也可透過互
聯互通的北向通,在亞洲時區作投資部署,理論上對中港股市也是利好。如是市傳集資200億
美元的話,中港兩地多了200億美元「股份」流動,整體大市成交有望增加,固然是利好港交
所收入。可是,未來投資者可買的大型科技公司不單止是騰訊(00700),還有阿里巴巴了
。儘管兩者於香港資金規模或流動性有極大差異,投資者在資金分配要分散風險的話,對騰訊就
不利的,投資者的餅會被阿里分薄。
從前阿里巴巴曾打算於2013年在香港上市,但因港交所當時不接納同股不同權架構,最
終公司決定於2014年轉至美國紐約上市,集資額250億美元。同股不同權在香港上市條例
放行後,已提供足夠條件給阿里巴巴考慮再次來港,因此今次以香港作第二上市機會愈大。
*第二上市,權益有別*
再者,根據香港《上市規則》,若新申請人呈交上市申請時已在認可海外交易所上市不少於
五年且擁有龐大市值(按本交易所不時釐定),或若新申請人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C章申請
作第二上市,其可按保密形式呈交申請版本,而毋須遵守刊發申請版本的相關規定,除非交易所
或證監會(按適用情況而定)要求新申請人遵守該等規定。除此以外,《上市規則》所有其他規
定全部適用(獲授豁免除外)。在香港作第二上市,可按情況獲准以保密形式呈交資料存檔
(Confidential Filing)。一般公司申請發新股上市,需遞交並在港交所
網頁上載公司招股文件的申請版本,待通過上市聆訊後,則需上載「聆訊後資料集」。第二上市
的公司則毋須上載申請版本,直接等待通過上市聆訊後才遞交「聆訊後資料集」,加上香港第二
上市是接受美國的會計準則,令阿里來港上市的方便度大大增加。
以第二上市方式在香港上市的有Uniqlo母企迅銷(06288)及宏利金融
(00945),不過一直交投疏落。要留意,香港預託證券持有人並非股東。股東的權利受第
一上市國家的法律監管。由於存管處或其代名人將為全部已發行香港預託股份所代表股份的登記
持有人,故股東權利歸屬於該登記持有人。香港預託證券持有人僅享有根據存管協議(代表彼等
)所載述的合約權利,且必須依賴存管處代其行使股東原應享有的權利。而有關國家與香港的重
大股東保障差異,這是「股份」在價值上是與眾不同的。
《宏滙資產管理董事及投資策略總監 林嘉麒》
*筆者並無持有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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