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4日北京專電》銀保監公告,為推動人身保險公司利用新
技術創新服務形式,改善消費者體驗,銀保監起草了《關於修改<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
理辦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對其中有關回訪的規定進行了修改,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
銀保監稱,現行監管制度要求,保險公司應在客戶猶豫期內對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新單進行
回訪,對於新型人身保險產品應該首先採用電話回訪。修改決定總結了北京地區試點經驗,將電
子化回訪作為和電話回訪同等優先的回訪方式,並強調電子化回訪應該對客戶信息真實性進行驗
證,確保投保人知悉合同主要內容和猶豫期等相關權利,對人身險保單電子化回訪工作在全國推
開具有重要意義。中國銀保監會將根據各界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修改決定並適時發布。
銀保監指出,回訪是為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確保消費者本人投保並知悉合同主要內容的制
度安排,在防範銷售誤導、管控保單真實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廣泛應用,
通過手機APP、官方微信號等電子化方式進行回訪具備了技術基礎,市場主體採用電子化方式
進行回訪的創新需求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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