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智衛》上回簡單介紹過不同年金的特點,今次就分享一些投保年金的注意事項。政府
推出延期年金扣稅安排後,令大眾更留意年金產品,而市面上的年金產品亦趨多樣化。就如其他
長期保險產品,年金是長達十多二十年甚至更長的合約,若選購了不太符合自己退休期望的計劃
,足以影響退休計劃。以下其中三大事項你清楚嗎?
*所有年金的供款都可以扣稅?*
不一定,只有「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QDAP)--即符合保險業監管局指引所訂明一
系列條件及獲認證的年金計劃,其保費才可享扣稅優惠。每名納稅人的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及
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稅務扣除額上限為每課稅年度6萬元,至於實際可節省的稅款則視乎
個人收入、免稅額、可扣稅保費及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額等而定,以現時的最高稅率17%
計算,每課稅年度最多可節省1﹒02萬元的稅款。扣稅安排的主要目的是鼓勵大眾及早為自己
的退休生活作打算,而每個人或家庭的免稅及可扣稅額度會因應各家庭狀況而有所不同,選購年
金計劃時,宜較全面考慮其設計是否切合長遠的退休需要,不應只側重能否用作扣稅。
*買了年金等於終身有糧出?*
不一定。年金收入一般可分為「定期年金」及「終身年金」兩種。定期年金會於計劃指定的
年金期內派發年金,例如10年或25年等;終身年金則會一直派發直至受保人身故,不過要注
意有些計劃對於終身的定義有所不同,年金有機會只派發至受保人100、110或120歲。
另外,有些人會認為選擇投保終身年金會比定期年金更「著數」,其實亦不一定,假設投進
計劃的金額相同,終身年金可能為攤分更長的年金期而令每期的年金收入減少。若擔心年金金額
未必足夠照顧退休生活所需,可提早投保,令年金計劃有更充裕時間儲蓄和累積;或在未急需「
出糧」時暫不提取年金收入,讓其繼續在計劃內滾存生息;甚至可根據個人需要而安排兩個或以
上的年金計劃搭配,例如以定期年金為早期退休生活提供穩定收入,配以終身年金在定期年金期
完結後「接力」,提供穩定收入直至身故,幫助達致期望的退休計劃。
*萬一在年金期內身故,已繳保費會一鋪清袋?*
不一定。有些定期年金計劃可讓受益人繼續支取餘下的年金;若是越長命越「賺」得多的終
身年金,受益人有機會只能一筆過取回身故賠償,普遍計劃均保證受益人至少可收取已繳保費扣
除已派發年金的金額。
下次再為大家分享一些運用年金安排退休的實例。《富衛香港及澳門首席精算師 余栢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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