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團簡介 | |||||||||||||||||||||||||||||||||||||||||||||||||||||||
| - 集團為香港首個專注於酒店業的固定單一投資信託,初步重點為位於亞洲的已落成酒店。現時酒店組合包括香 港朗廷酒店、香港康得思酒店及香港逸東酒店,均位於九龍區。 - 完成重組後,集團透過附屬公司擁有及控制該等酒店,該等酒店將繼續由鷹君集團的成員公司營運及管埋。根 據總租賃協議,租期為自上市日期起計14年。此外,根據酒店管理協議,酒店由酒店管理人(為鷹君另一間 全資附屬公司)管理,自上市起計初步為期30年,可選擇續期10年,其後可由各方互相協定再續期10年 。 - 集團由鷹君(00041)分拆,以朗廷酒店投資及朗廷酒店投資有限公司聯合發行的股份合訂單位方式上市 ,每個股份合訂單位由三部分組成: (1)一個朗廷酒店投資單位; (2)由託管人-經理發行,與單位「掛勾」可轉讓為朗廷酒店投資有限公司的特定普通股中的實益權益;及 (3)由託管人-經理發行的每個信託單位必須與一股已明確識別的優先股相繫或者「合訂」,優先股並無任 何派息及其他分派的權利,但於集團清盤或朗廷酒店投資終止時,則按面值贖回優先股。 - 信託單位與普通股及優先股數目必須各自相等,股份合訂單位將在聯交所採用單一報價。信託的期限為80年 減一天,屆滿時信託會被終止,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將有權獲得與其持有的單位掛勾的普通股的實物分派。 - 信託託管人-經理為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為鷹君(00041)之全資附屬公司。 - 分派政策:託管人-經理須將從朗廷酒店投資收取的普通股股息、分派及任何其他款項,作出100%的分派 ,每半年分派一次。 - 於基金單位上市期間,基金單位持有人無權要求管理人贖回其基金單位。 | |||||||||||||||||||||||||||||||||||||||||||||||||||||||
| 業績表現2026 | 2025 | 2024 | 2023 | 2022 | |||||||||||||||||||||||||||||||||||||||||||||||||||||||
| - 截至2026年6月止六個月,集團營業額增長5.5%至1.95億元,業績轉虧為盈,錄得股東應佔溢利 1.43億元。期內,集團業務概況如下: (一)期內投資物業公平值錄得溢利5096萬元,去年錄得虧損1.43億元;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錄得溢 利4602萬元,去年錄得虧損2732萬元;若撇除投資物業、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變動,股東應佔 淨溢利增加60.2%至4550萬元; (二)香港朗廷酒店:營業額增長5.9%至8224萬元,分部溢利上升5%至6546萬元,入住率上升 4個百分點至89.6%,平均每日房租增長6.3%至2073元; (三)香港康得思酒店:營業額增長6.7%至1.04億元,分部溢利上升6.4%至8075萬元,入住 率上升3個百分點至92.2%,平均每日房租增長8.1%至1725元; (四)香港逸東酒店:營業額增長5.9%至4894萬元,分部溢利上升5.6%至3774萬元,入住率 上升4.1個百分點至94.2%,平均每日房租增加1.7%至1133元; (五)於2026年6月30日,集團擁有銀行結餘為3.31億元,借款總額為62.02億元。資產負債 比率(借貸總額佔總資產的百分比)為37.9%(2025年12月31日:38%)。 | |||||||||||||||||||||||||||||||||||||||||||||||||||||||
| 公司事件簿2025 | |||||||||||||||||||||||||||||||||||||||||||||||||||||||
| - 2025年10月,鷹君(00041)以實物分派方式向其股東派發持別股息,每15股鷹君股份獲派一股 集團股份。完成後,鷹君持有集團權益由71.31%減至70.26%。 | |||||||||||||||||||||||||||||||||||||||||||||||||||||||
| 股本變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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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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