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產(00123)公布,於上周五(11日),作為借款人與一家銀行作為貸款人訂立一份融資協議,貸款人提供1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港元之循環貸款融資,貸款期為由融資協議日期起計364天。
該集團指,融資協議規定,倘該集團控股股東越秀企業持有少於30%權益,或倘越秀企業不再是單一最大股東,或倘不再對該集團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若發生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宣布融資所有債項將立即到期應付。越秀企業實益擁有已發行股份合共約44%。
《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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