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支持食藥物質進口貿易發展,海關總署、國家衛健委、市監總局、國家藥監局決定對部分食藥物質試點實施進口分類管理。
根據《關於試點實施進口食藥物質分類管理措施的公告》公告,試點實施進口食藥物質清單化管理,並動態更新。公告附件《試點實施進口分類監管食藥物質清單》顯示,納入管理的食藥物質有30種,包括丁香、八角茴香、甘草、薑黃、當歸、西紅花、黨參、枸杞子、天麻、草果、靈芝、鐵皮石斛、肉桂、菊花、杏仁(苦)、西洋參、地黃等。
公告稱,企業要嚴格依法依規誠信經營,在辦理進口通關手續時,應明確申報產品用途,承擔依法如實申報責任。對於《試點實施進口分類監管食藥物質清單》中的商品,進口申報為藥用用途的需提交《進口藥品通關單》,進口申報為其他用途的免於提交《進口藥品通關單》。除可將藥用用途進口的食藥物質用於保健食品原料外,進口企業不得改變商品用途,將商品銷售用於非申報用途的企業或個人。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5日北京專電》
【你點睇?】大埔宏福苑五級火造成嚴重死傷,你認為是否涉及重大監管漏洞?全港仍有多幢舊樓及屋邨正進行維修,為防慘劇重演,你認為應當如何加強承建商防火責任及規管?► 立即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