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廣東省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文件,明確商品房預售款
應當全部存入監管帳戶,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監管帳戶之外收存預售款。根據文件,房地產開
發企業在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應當在市內選定一家商業銀行作為監管銀行設立商品房預售專
用帳戶,一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應一個監管帳戶。
12月以來,昆明、株洲、唐山、成都、佛山、濰坊、珠海7城接連出手,加強預售資金監
管。根據貝殼研究院的最新統計數據,截至目前,至少已有29個省市在年內出台了加強預售資
金監管的相關政策或實施細則。
在12月出台的監管新政中,各地「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的有效期,大都在1-5年之間。
但多名專家表示,短期內,取消預售制不具備可行性。(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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