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繼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之後,浙江省也發文嚴查金融機構涉房
貸款業務。據《21世紀經濟報道》,人行杭州中支、浙江銀保監局、浙江省住建廳已於2月尾
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信貸審慎管理的通知》,要求浙江各金融機構對2020年以來發放
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消費類和經營類貸款等業務進行全面自查,並於3月15日
前向當地人民銀行、銀保監部門報送自查和整改報告。
《通知》要求,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各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收入認定標準
和月供收入比要求,多渠道覈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加強對借款人
全口徑償債能力的審查及跟蹤,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對於房地產開發貸款,《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要嚴格審核房地產開發項目合規性,根據項目
工程進度放款,杜絕超規模超期限放款,防止貸款資金挪用。
對於經營貸、消費貸,《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嚴禁發放用於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款借
貸資金的個人經營性貸款和消費貸款,嚴禁資金通過流動資金貸款、物業經營性貸款、項目貸款
和影子銀行業務等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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