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駐滬記者林雯婕17日上海專電》上交所周日(16日)向山東如意科技集
團發布監管警示函,對其未如實披露所發債券違約等情況,予以書面警示,並責令對2020年
年度報告進行更正披露。
警示函提及的債券為山東如意2018年發行的「18如意01」。該期債約定投資者有權
於2020年9月18日回售,但如意集團未在年報中披露回售選擇權的實施情況;另外,如意
集團也未披露其沒按約定在9月18日如期派付全部回售本息的相關情況。
上交所表示,山東如意「應當引以為戒,切實履行規定和約定的信息披露義務,保證信息披
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如未能按要求及時更正披露,或存在其他違規行為的,上交所將視情況
進一步採取其他自律監管措施或提請實施紀律處分。
如意科技目前存續債券35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上交所公司債券15億元,中期票
據20億元,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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