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中國創新投資(01217)公布,於5月3日,主席向心及
其替任董事龔青委託台灣律師,向憲法法庭提起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申請。
該集團指,兩人自2019年遭台北地檢署限制出境,後經台灣最高法院裁定,以二人限境
處分已被原審撤銷且已回港失其效力、抗告並無實益為由駁回。有關裁定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比例原則並侵害兩人訴訟權,因有關裁定並未具體審查台灣高等法院限境裁定是否違法,反以
沒有實益為由駁回抗告,剝奪二人訴訟權,而且有關裁定違反憲法第23條所保障之比例原則。
(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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