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更新長遠房屋策略,將未來十年房屋供應總供應目標,維持在46萬個單位,當中供出租同出售的公屋單位佔28萬個,運輸及房屋局張炳良局長指出目前已覓得的土地
,只足夠興建23﹒6萬個公屋單位,即是尚欠4﹒4萬個單位的土地,仍未有著落。這個訊息更彰顯了快速尋求可供建房土地的重要性,負責開發土地的發展局陳茂波局長在其網誌指出,
《香港2030+》提出的土地供應目標較預期人口高出一成,可減少過去「追落後」的做地規劃工作。
*現屆政府落力「追落後」*
現時香港的缺地荒源於1997後十多年間,由於當年經濟不景及沙士襲港等原因,停止造地所致。而透過徵用土地開發新市鎮加上規劃及建設基本設施等過程最短也要十年八年,如要在維港外填海取得用地,則更非耗時十多年以上辦不到。現屆政府其實已非常落力追落後,但短期措施如改劃用地及增加建屋容積率等都己用得到的措施都己用盡,但往往在市區內見縫插針式的建屋,一來規模細,二來因為遮檔鄰廈景觀及交通基建等問題,又未必能夠獲得區議會支持及城規會批准。
*發展程序冗長繁複是問題*
但住屋問題卻日益嚴重,公屋輪候者人龍愈來愈長,平均輪候期由原本承諾三年拉長到現時的四年半,住在不理想居住環境包括擋房戶眾多,但政府在提供短期居住方面一樣面對覓地難的老問題。然而,政府本身發展程序冗長繁複亦是問題,試舉一例,有人提議應利用市區的荒廢校舍改作臨時住房,但其實並不容易,首先城規一關不易過,教育轉房屋用途,須要先改劃程序過城規section12A申請,獲批後還再要取得section16批准擬定用途,通常過程中要提交環境、交通運輸、景觀協調、綠化以致噪音及排污等一系列評估報告,要解答相關部門的提問及令其滿意的方案,還有最重要的是當地居民社居的支持或不反對;當然,假如廢校業權在教育局手上,還要加多一重考慮,假如將來學童增加便有復校需要,於是教育局未必放行。就算一切過程順利,也非要兩三年不果。或許港府在這些程序上應該拆牆鬆縛,讓短期臨時住房可以盡快增加以滿足需求。
*人的住屋需要應優先處理*
筆者認同陳茂波局長網誌的觀點,即使現屆政府任期近尾聲,但為香港長遠發展需要,發展局增加土地工作一點都不能放鬆。該局正為《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作諮詢,主要建議為大策略增長區,包括東大嶼都會的填海造地和新界北等經濟帶和新市鎮
,最高一共可為105萬人口提供居所以及41﹒5個職位。推展這些大型計劃的整體方向具有前瞻性和宜居策略,亦只有新發展區才可以提供更平衡多方面需要,包括居住、工作、消閒、交通運輸、社會設施及各項基礎設施等原素都能兼顧到的宜居新社區。但港人應取得共識,假如大家認同以人為本,而人的住屋需要應該優先處理,在缺乏更好的選擇之下,則改劃用地、適度增加密度、填海造地以致開發低生態價值的綠化地甚至郊野公園外圍土地等等短中長期策略,也是值得加以慎重考慮推行的。
《香港專業人士協會副主席及註冊專業測量師(產業測量) 陳東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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