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素以監管嚴格見稱,更往往在基本監管要求上再從嚴一些,經常做成貸款者及銀行的雙輸局面,最近發生在筆者朋友身上的事,便教人不吐不快。話說有位營商有道的朋友,希望向銀行貸款融資,惟銀行要求有物業抵押,遂打算購入巿值約2000萬元的商用物業自用,結果不買猶自可,一買即冒火三丈!
現時,在金管局的規定下,購買工商舖最多只能貸款四成,偏偏審查條件又非常嚴苛,公司收入、租金收入等均需打折計算;經計算後,銀行僅能借出三成金額,加上釐印費、經紀佣金等
,友人須自行付出約1600萬元,即僅約兩成半貸款作槓桿。作為一個生意人,流動資金應主要用作生意周轉,絕無可能鎖死在物業上,最後交易當然是告吹收場!
從風險的角度計算,銀行最多借出四成貸款,當物業跌價逾六成才屬高危情況,估計未來跌六成的機會微乎其微,故相信金管局此舉不為降低風險,純粹為遏抑需求,減少炒風而已!結果不單令銀行生意難做,商家亦只能繼續捱貴租。其實,作為國際的金融及貿易中心,如能吸引商家買入物業自用,便能長線為港提供就業機會及經濟貢獻。相反,當租金愈來愈貴,商戶最終便可能撤離,不利於本港的長遠發展。
除商用物業外,金管局對住宅按揭的指引,同樣是「保守過保守」,不少人因無法通過壓測
,只能望二手樓輕嘆,被逼以高於二手樓價的價錢,向一手發展商申請按揭兼買樓,讓買家借得八成半至九成首期,順利上車,而這種按揭的利息,往往較銀行按揭為高,兼令一手發展商極易去貨。如此偏幫大發展商,卻苦了銀行、小業主的政策,令筆者不禁要問一句,何以金管局能容許此情況?這不是實實在在的「官商勾結」?與金管局一向自詡的「身家清白」完全相反?
筆者認為,今日金管局所謂保障銀行的政策,已有矯枉過正之勢。事實上,若香港全線物業大跌逾半,需要關門大吉的絕不止是銀行,而即使在1997年,住宅物業曾一度跌穿本價六成
,亦無銀行因此而結業,實無必要強推如此低的按揭成數政策。否則,不單愈來愈少企業有意來港經商,巿民亦會因樓價高企而怨氣叢生,對政府的管治及長遠規劃並不是好事。
《美聯工商舖行政總裁/地產代理管理協會會長 黃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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