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就容許WVR,即同股不同權企業上市及建議設立「創新板」等問題發表了諮詢總結,一如預料決定取消設立新板的念頭,以比較簡單的市場架構為由
,讓該類企業也在現行主板掛牌,只是作出了一些相關市值要求與及投票權限的限制,以期讓面對同股不同權的小股東的權益獲得一定的保障。
港交所的這個決定可以說是從善如流,因為大部分的市場意見都擔心設立新板徒令市場出現分割,影響市場流通性,並且容易產生主客不分,令人無所適從的感覺,因此普遍認為無須另設新板以容納該類新經濟企業,然而從它發表的WVR企業的最低市值需要達到100億元的要求
,同時巿值未逾400億元者且尚需有10億元的收入的這個基本要求,配合上它這次同時宣布就有關改革主板,創業板上巿要求,進一步提升上市門檻的做法,令人詑異的是它處理了它原來計劃之中設立「創新主板」用以吸納大型新經濟WVR企業的問題,把該類企業轉而引進現行主板掛牌,算是完成了它容納不同股權架構企業上市的願望,可是對於它原來提議設立「創新初板」,容納未有業績支持的初創企業上巿的初衷,卻似乎是完全拋諸腦後,結果甚至大相逕庭。
港交所原來建議設立「創新初板」,主要目的是為了可以容納未符合創業板或主板財務或營業紀錄條件的初創公司,意味「創新初板」倘若能夠設立,未來在該板上巿的新創企業其素質莫說與主板企業的素質風馬牛不相及,就是與現行創業板上市企業的素質也或者有很大的距離。
上述的這個建議無疑一直深受市場質疑,擔心一旦設立「創新初板」,不單會給市場帶來風險,而且對於其日後的有效監管也將有重重疑慮,因此,設立「創新初板」的建議無法成事早在意料之內,可是港交所當初既有意容納連創業板的財務要求也未能達到的初創企業上市,這次諮詢結果所作總結於取消了原來設立新板的念頭之下,不但未有設法讓該類它原擬設立新板加以容納的企業起碼可以有機會改道到現行創業板上巿,相反還把創業板的上市門檻由原來連續兩年的現金流不低於2000萬元進一步增加至3000萬元,讓該類初創企業日後就算擬在創業板上市集資,難度也將更高,諮詢前後兩個模樣,反映它當初提出有關建議的時候,或者未有經過深思熟慮,以致出爾反爾,同時也違背了原擬扶腋初創企業上市集資的初衷。
港交所放棄了設立「創新初板」的念頭,根據它就這次諮詢所作結論的說法,是由於大部分作出回應的人士都不贊成該等初創企業的發行人可以享有較為「寬鬆」的首次上市規定,相反更加認為對尚未盈利發行人應有主板一樣嚴謹的監管標準,設較高的最低市值要求,令發展較成熟的公司方可上市,它順應巿場的意見因而提出創科企業必須具有最低100億元的市值並直接在主板上市的決定無疑值得肯定,但是對於規模較少而且未有盈利的創科企業卻連一向有較低的現金流要求而無須有盈利紀錄的創業板的大門也掩上了一半,卻是大有商榷的餘地。
《六福金融主席兼行政總裁 許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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