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談判進入最後階段,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近日提出擴大銀行保險業對外開放的12條措施,使中外資進入公平競爭的時代。雖然在風險考慮下,地方政府執行時,可能存在「大門開、小門不開」的現象,但大方向仍會配合中央政策,尤其在當前貿易談判的關鍵時刻,初期更要製造成功審批的標誌性個案,以示誠意。
中國銀保業逐步開放乃大勢所趨,但國家安全考量亦不容忽視,特別是新的遊戲規則,國民知識水平不均下,更易墮入陷阱,是以內地在開放過程中,可能偏向保守,不過,目前內地的銀行及保險企業已具一定規模,即使面對外資企業競爭,也有能力應付。待內地信心增強時,相信開放步伐亦會加快。
12條擴大開放新措施,具體包括,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同時取消單家中資銀行及單家外資銀行對中資商業銀行持股比例上限;取消外國銀行到內地設立外資法人銀行100億美元,以及設立分行200億美元總資產要求;允許外資銀行開業時即可經營人民幣業務;放寬中外合資銀行中方股東限制,取消中方唯一或主要股東必須是金融機構的要求;同時放寬中資及外資金融機構設立消費金融公司的准入政策等。《南華證券副主席 張賽娥》
註1:本文為個人觀點。
註2:本文由張賽娥女士口述,《經濟通通訊社》記者梁嘉儀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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