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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賽娥為香港南華集團創辦人之一兼董事,並任南華金融控股副主席、南華(中國)副主席及行政總裁、南華置地董事,上述公司均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逾十年。張女士持有美國伊利諾州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在證券金融投資及製造業有豐富經驗,更富於投資國內項目的經驗,負責集團在中國大陸多個省份的直接投資和管理不同行業,轄下員工超過50,000名。

張女士乃香港與區內著名金融評論家,多年來與香港及區內傳媒保持密切關係,經常就香港經濟尤其股票市場的趨勢,以及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發表意見;也為報刊作專欄分析及評論,為電視台及電台作嘉賓發表專業意見,在傳媒界及投資界享有盛名。張女士更經常為各類研討會及培訓班作主講嘉賓。

張女士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全國婦聯特邀代表、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江蘇省海外聯誼會副會長、哈爾濱市政府特別經濟顧問、香港中華總商會會董、香港女工商及專業人員聯會會員及香港貿易發展局經濟及玩具諮詢委員會委員。

23/09/2019 11:11

《娥姐錦囊-張賽娥》引例收地宜付重金,必須保障私人產權

  近日有政黨建議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以便收地興建公營房屋,我認為香港缺乏土地是不爭的事實,但港府在引例收地時,必須保障私有財產權利,且要有其他法例和配套配合,同時也要綜合考慮其他增加住房供應的政策。
  現時不少低地積比的土地閒置於鄉間,政府可考慮以較高利益吸引業主賣地,然後增加地積比率興建房屋。目前本港財政儲備豐厚,應可提高收地價。就如現時政府通過強制拍賣,改善高齡樓宇收購重建效率,政府亦可擬定相關法例徵收土地。
  事實上,本港若要解決房屋問題,不能單靠使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而應多方面配合發展,例如加快審批時間。
  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會增加住房供應,表面上對發展商長遠不利,但香港地小人多,必須尋求解決方案,以保持社會穩定,因此在這問題上不能單按需求來評論發展商的得失。
《南華證券副主席 張賽娥》

註1:本文為個人觀點。
註2:本文由張賽娥女士口述,《經濟通通訊社》記者梁嘉儀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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