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14日北京專電》銀保監公開第三批共19名重大違法違規
股東。本次公布股東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一是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規定;二是存在涉
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三是編制提供虛假材料;四是股東及其關聯方違規佔用信託公司固有資
金或信託資金;五是拒不按照監管意見進行整改,不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風險處置;六是違規將所
持股權進行質押融資。
銀保監稱,下一步將著力加強股東行為監管與違規關聯交易整治,堅持將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作為監管工作重點,持續清理違法違規股東,壓實銀行保險機構股權管理責任,落實股東承諾制
,推動股東依法履行義務,規範行使權利。同時,不斷創新股權監管方法,加強公司治理、股東
股權、關聯交易等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提升監管信息化水平和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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