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1日北京專電》中證監下發通報稱,近期在日常監管中關注
到,個別證券公司的紓困資管計劃違背政策初衷,資金流向不符合政策精神的對象。中證監提出
三點要求並將加強監管。
一是端正認識,回歸紓困本源。標的選擇應當嚴格符合國家大政方針及支持產業,不得為限
制性行業、嚴重失信主體提供服務,嚴禁用於非紓困目的;投資方式應堅持以財務投資為主,不
謀求實際控制權,綜合運用債轉股、協議轉讓、股權重組、債務重組等市場化方式,並有明確清
晰的退出方案。二是充分評估,善用紓困政策。三是梳理風險,強化定期報告。
下一步,中證監相關部門將會同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持續關注紓困資管計劃運作合規
性,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對違背紓困政策精神的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累計投出金額約1073億元*
據證券業協會,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系列資產管理計劃全面啟動以來,截至2021
年6月30日,已有59家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成立了139隻支民資管計劃和159隻子計
劃,出資規模總計846﹒37億元(人民幣.下同)左右,撬動外部資金394﹒09億元左
右。從投資方面來看,目前有52家證券公司管理的支民資管計劃及其子計劃已進行具體項目投
資,累計投出金額總計1073﹒51億元左右(其中438﹒8億元左右已按照合同約定退出
收回),所投資標的共涉及滬深交易所上市的374家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
具體存在的問題包括:一是投資目的偏離紓困導向,資管計劃未實質起到紓解民營企業流動
性風險的作用。個別公司通過紓困資管計劃承接旗下資管產品持有的風險資產,大量投向非民營
企業、高退市風險企業等,標的投資決策主要基於產品風險轉移,而非紓解具備發展前景的民營
企業流動性風險,背離了「紓困」精神。二是紓困對象選擇不審慎,對企業主體風險、資金用途
判斷存在偏差。此外,還有個別紓困資管計劃資金流向未出現明顯流動性問題的金融企業、或融
入方控股股東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等,相關投資決策缺乏審慎評估和合理「紓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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