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7日專訊》聯交所今天刊發諮詢文件,就建議在香港推行「特殊目的收購
公司」(SPAC)上市機制徵詢市場意見,當中建議SPAC證券將僅限專業投資者認購和買
賣。
被問及上述建議會否減少相關股份的成交量,港交所(00388)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
集團早前就SPAC的相關事宜進行前期諮詢,當中諮詢了曾於海外擔任SPAC的發起人,大
部分受訪者均透露海外SPAC進行IPO募集資金時不會有散戶參與,他們均集中於專業投資
者,又指基於對SPAC的風險考慮,在經過評估後,認為先引入SPAC予專業投資者認購和
買賣為較審慎的做法。
*SPAC上市機制與打擊「啤殼」行為吻合*
對於在香港SPAC會否與港交所打擊「啤殼」的行為相違背,她回應指,留意到市場一直
有就此進行討論,希望SPAC能提供額外渠道讓公司能獲得上市地位,而是次建議中亦有提及
集資規模、SPAC發起人的適合性及資格規定,投資者的贖回權等保障投資者的措施,上述措
施均與一直以來打擊「啤殼」行為吻合。
該文件建議SPAC發起人至少有一名須為持有至少10%發起人股份的證監會持牌公司,
她指出,雖然美國在相關方面並沒有對SPAC發起人有類似的要求,但認為香港的市場有其獨
特性,若沒有相應的經驗,會感覺陌生及不適應,認為上述要求可使SPAC的發起人對監管理
念有更深的理解,又指發起人參與相關的投資可以避免SPAC隨便找來有牌照的人士掛名。
*SPAC不會成為主流,能與傳統IPO市場互補*
她又提及,現時香港的IPO市場較為成熟,不認為SPAC能取替傳統IPO上市方式,
認為SPAC不會蠶食傳統IPO市場,更多是互補作用,去年美國亦進行了多宗SPAC,但
不見得沒有人進行傳統IPO上市,每間公司亦有其自身的考慮,對此並不太擔心,並認為
SPAC不會成為主流,亦預期SPAC均屬高質素,料大部分均會在主板進行上市。(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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