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富一國際(01470)公布,已獲悉主席、行政總裁及執行
董事孟廣銀已接獲香港高等法院授出的登記內地判決通知書。了解到孟廣銀於內地就他所控制的
若干中國公司合約責任向一家銀行提供個人擔保。判決通知書乃針對孟廣銀作出,孟廣銀作為擔
保人之一,須就償還貸款承擔共同及連帶責任。
此外,該集團已獲悉,銀行已於英屬處女群島就貸款尋求針對該集團控股股東
Prosper One Enterprises Limited及孟廣銀的凍結令,孟廣
銀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所持股份。其後,孟廣銀通知已與銀行達成和解,而銀行已同意指示法律
顧問撤銷索賠,並撤銷法院命令。(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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