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針對逾七萬億元人民幣規模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新規,在徵
求意見一年多後終於落地。人行、銀保監周五(11日)發布《關於規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
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每隻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槓桿水平不得超過120%,發生巨額贖回等
情形除外;產品若採用攤餘成本法進行核算,應當採用影子定價的風險控制手段。
銀保監官網同步發布答記者問稱,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新規主要有兩處調整:一是順應資管
新規順延一年的精神,將過渡期截止日設定為2022年底;二是將每隻現金管理類產品投資於
主體信用評級為AAA的同一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同業存單佔該產品資產淨值的比例,從「合
計不得超過10%」調整為「合計不得超過20%」。
與此同時,對於市場機構提出的擴大投資範圍、放寬估值核算規定、降低監管標準等意見,
考慮到不符合資管新規、理財新規要求,並且與貨幣市場基金監管要求不一致,為維護市場公平
競爭、防範監管套利,此類意見未予採納。
*新規對投資範圍、久期限制,相關產品收益率向貨基靠攏*
通知稱,現金管理類產品應當投資於現金,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銀行存款、債券回
購、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包括非金融企
業債務融資工具)、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等貨幣市場工具。
不得投資的資產包括:股票;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以定期存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浮動
利率債券,已進入最後一個利率調整期的除外;信用等級在AA+以下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
金融工具。
據《路透》引述多名銀行理財子公司人士表示,新規中關於投資範圍、久期的限制,對此類
產品影響最大。市場上一些銀行的現金管理類的理財產品,收益率普遍能比一般貨幣基金高幾十
個bp,其實主要就是靠信用下沉和拉長久期,比如投一些私募債、或者是長期限的國開債、永
續債等,靠拉長放大收益。新規下,現金管理類產品相對貨幣基金的優勢將發生轉變,收益率肯
定會逐漸下行,向貨幣基金靠攏。(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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