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中國保監會人身險部下發通知,擬從明年1月1日起開展互聯
網人身保險業務定價回溯試運行工作,試運行期一年。
具體規則方面,保險公司應按年度對在售互聯網人身保險產品進行定價回溯,並每年提交互
聯網人身保險業務回溯工作總結報告。回溯產品範圍為自上市至回溯期期末累計原保險保費收入
排名前十名的產品。保險期間一年及以下的互聯網人身保險產品須回溯再保後賠付率、費用率等
兩個指標;保險期間一年以上的互聯網人身保險產品須回溯發生率、費用率、退保率、投資收益
率等四個指標。定價回溯應重點關注實際經營情況與精算假設之間的有利和不利偏差,將產品費
率厘定時所使用的精算假設與實際經營結果進行比較。保險公司應根據回溯指標偏差程度主動採
取予以關注、調整改進、主動報告及信息披露等措施。
通知明確,各保險公司應由總精算師擔任試運行工作負責人,組織產品、精算、財務等部門
推進相關工作,並指定聯系人協調對接試運行期間具體任務。(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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