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昨天宣布就《保險業(估值及資本)規
則》草擬本(第41R章)及《保險業(呈交報表、報告及資料)規則》草擬本(第41S章)
展開為期六星期公眾諮詢,至明年1月16日止,以配合實施風險為本資本制度。
《保險業(估值及資本)規則》草擬本羅列資本充足水平的詳細要求,並訂明在風險為本資
本制度下,保險公司資產及負債的估值基準。至於《保險業(呈交報表、報告及資料)規則》草
擬本則訂明保險公司須向保監局呈交報表的種類、頻率及方式。
《2023年保險業(修訂)條例草案》已於今年7月獲得立法會通過,為香港保險業實施
風險為本資本制度提供法律框架。風險為本資本制度不僅能夠提升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健程度、使
香港與國際標準接軌,而且能夠提供誘因,鼓勵保險公司優化資產負債配對及培養穩健風險管理
文化。(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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