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會議指出,中國正在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邁進,適應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須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為為人民謀幸福的著力點,不斷夯實黨長期執政基礎。什麼是共同富裕?這次會議特別強調,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要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
那如何實現共同富裕?除了高品質發展經濟來「做大蛋糕」外,如何「分蛋糕」更是關鍵。本次會議明確指出「在高品質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目標扎實邁進。」
在整個國民收入分配過程裡先後有三次分配,分別對應三個主要部門—市場(重效率)、政府(重公平)和公益(重道德):
初次分配主要指由國民收入在市場機制下按照生產要素分配,而衡量分配效率的參考之一就是國民收入中勞動報酬的比重,中國最新的數據是2017年的48%,作為對比,2020年韓國這一數字是68%,美國和德國是55%。中國初次報酬佔比偏低的背後是中國宏觀稅負偏高,按照一般政府收入佔GDP比重來衡量,2020年中國宏觀稅負約為26%,比大多數新興市場國家略高。得益於過去幾年中國的減稅降費措施,中國的宏觀稅負已從2015年峰值的29%開始逐年下降。
初次分配往往是由市場力量主導的,而如果放任市場對收入進行配置,長期來看會拉大社會的貧富差距。而從衡量貧富差距的堅尼系數看,中國基於收入計算的堅尼系數2019年約為0﹒46,美國0﹒48,歐洲各國普遍在0﹒3上下,而南非則為0﹒6。為了調節這種收入的貧富差距,政府部門需要制定好再分配體系,具體的形式包括稅收、轉移支付、社會保障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稅制對高低收入人群的財富調節。2019年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在稅收中的佔比為7%,美洲為9%,OECD國家(2018年)平均為24%。個人所得稅在中國的佔比偏低並非是稅率低了,而是稅種少了,目前中國個人所得稅僅包含基於工資收入的稅收,針對財產的課稅微乎其微。以大家熱議的房產稅為例,目前中國房產稅僅在極個別城市進行試點,稅率偏低,如上海的稅率不到1%,且2020年全國房產稅在全國稅收總收入的佔比不到2%,而國家稅務總局在《房產稅的國際比較與借鑒(2021)》一文中指出海外房產稅一般在4%以內,房產稅佔稅收比重均在30%以上。
最後是第三次分配,因為無論是市場還是政府,在收入分配中總有不那麼盡善盡美的地方,因此需要公益慈善組織和志願者來做一些補充。第三次分配以自願為原則,以道德力為驅動。目前來看,中國第三次分配還處在非常基礎的階段。中共中央黨校曾引用過一組數據:2018年中國內地捐贈額佔GDP總量比例僅為0﹒16%,而發達國家該比例通常都在1%以上,美國僅個人捐獻就佔到GDP的2%以上。中國志願者服務參與率僅為全國人口的3%,而美國則為44%。未來隨著公益慈善事業配套制度的推進,中國的第三次分配還有很大發展空間。
《海通國際A股首席策略分析師 荀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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