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香港律師會確認近日收到與「612人道支援基金」案相關,
涉及港區國安法和法律執業者專業行為失當的投訴,是首次收到來自警方國家安全處的投訴。律
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已根據《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訂明的投訴及紀律機制展開調查。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國安處在本月12日拘捕5人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警方指在
刑事調查中發現有律師及大律師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為,並就有關情況向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投
訴。陳澤銘確認收到警方的投訴,但由於調查屬於保密,不能披露任何詳情,作為監管團體是非
常重視會員的操守,會以公正、中立及客觀原則處理每宗投訴。
陳澤銘強調,本港的法律原則是無罪推定,律師會也並非刑事調查,一日未有裁決,每位律
師都是無辜,可以繼續執業。他說,如果披露被投訴人的身份或所屬律師事務所是不適當,又指
被投訴人有答辯機會,但難以在現階段回應需要多少時間調查,他多次重申調查機制行之有效,
律師會將在適當時候及可行的方法下,提供資料予外界。
根據程序,律師會收到投訴後會成立獨立3人小組跟進,會視乎律師的違規行為決定罰則,
輕的罰則是以信件提醒,如違規嚴重,可轉介到律師會以外的審裁處,最嚴重的是除牌(hy)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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