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周六(24日)公布最新反壟斷處罰。騰訊(00700)因排除限制競爭,推行獨家音樂版權模式,被處以5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罰款。同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責令騰訊及其關聯公司30天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終止最惠國待遇條款,恢復正常市場競爭狀態。
市監總局指出,本案為《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採取必要措施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第一起案件。
針對此結果,騰訊回應稱,認真遵守決定,確保整改到位。
*網友不滿:50萬元「罰太少」*
需要指出的是,本案處以50萬元罰款已是相關違法行為罰款的上限,但不少網友並不滿意。
要知道,阿里收到的反壟斷罰單是182﹒28億元。這是以4%的罰款比例,從阿里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里徵收的。
2019年騰訊音樂營收254﹒3億元,母公司騰訊2019年總收入3772﹒89億元。如果按照和阿里一樣4%的罰款比例,騰訊音樂應該罰10﹒16億元,騰訊的罰款金額將超過百億,達到150﹒91億元。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孟雁北指出,本案的最大亮點是責令騰訊及其關聯公司採取必要措施恢復相關市場競爭狀態。本案中,市場監管總局在作出處理時,沒有選擇「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等結構性救濟處罰措施,而是精準採取行為性救濟措施,從打破獨家版權、規範版權支付方式等角度入手,在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為行業發展帶來強勁活力的同時,也有利於維護企業核心競爭力,為平台企業爭取更多發展機會和更廣闊的發展舞台奠定堅實基礎。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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