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周五(12日)發布《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4﹒0版)》的通知,提出要在上海自貿區內實現市場主體線上申請行政許可業務,如進出口單位名錄登記、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登記等;將外債註銷登記功能下放至銀行直接辦理,取消辦理時間限定。
同時,還要在區內試點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便利化,支持非投資性外資企業境內股權投資;支持選擇「投注差」借用外債的企業調整為以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債,並允許合理的融資提款幣種、償還幣種與簽約幣種不一致。
上海自貿區將持續優化跨境資金集中運營,降低區內企業適用《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開展跨境資金池業務的國際收支規模門檻。對區內企業,將「上年度本外幣國際收支規模1億美元」門檻降低為「上年度本外幣國際收支規模5000萬美元」,繼續鼓勵總部企業做大做實。
最後,還要實現跨境金融聯動,區內銀行可向境外機構發放辦理貿易融資貸款,並提供外匯NRA帳戶服務,支持銀行向境外機構提供外匯NRA帳戶資金質押外匯貸款服務。
《經濟通通訊社駐滬記者林雯婕15日上海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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