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提出六項要求,要求警方遵守《警察通例》及《武力使用守則》,並審慎檢討過去行動部署及策略,以避免在星期日(21日)的遊行活動中,造成更大的警民衝突。
信中提及7月15日的沙田集會雖有不反對通知書但仍被警方驅趕,公民黨質疑警方的行動已無視不反對通知書,隨意定義活動為非法集會。公民黨要求盧偉聰對於近月警務人員違反《警察通例》、對示威者濫用暴力的事件給出合理及妥善回應。
公民黨對警方提出的以下六項要求:
(一) 遵守《警察通例》,展示警員編號、展示委任證,並停止遮掩警員容貌;
(二) 遵守《武力使用守則》,警方所使用的武力必須是為達到目的而採取的最低武力;
警務人員應保持高度克制;
(三) 審慎檢討過去的行動部署及策略,避免往後行動中因部署失誤,而挑起警員與群眾
的情緒,而造成警民衝突的場面;
(四) 解決前線警員成為政府與民意矛盾的「磨心」問題,並提醒警員不應在執勤期間向
示威者或市民發洩個人情緒;
(五) 因應過去一個月警民關係緊張的情況,檢視前線警員的心理狀況,並對警員提供心
理或情緒輔導;
(六) 就現時警民關係緊張的困局,向特首林鄭月娥反映,促請她回應公眾的五大訴求,
為前線警員解困。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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