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8月發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意味著在2004年「境外分拆上市」開放15年後,境內分拆上市政策通道打開。據《中國經營報》報道,政策開放徵求意見已近兩個月,中證監陸續收到一些信息反饋,其中包括熱切期待分拆上市政策盡快落地出台,也包括希望對存有的某些疑慮給予解釋,另有部分反饋提出分拆標準能否適當降低的建議。
接近監管人士表示,實踐中上市公司可以通過併購重組的方式進一步做大做強,也可以通過分拆上市的方式,提高專業化經營水平,做優做強。兩條不同的運作方式,適合不同發展階段與不同發展需求的上市公司,應允許其自主選擇適合自己實際情況的發展道路。從目前市場反饋來看,現實需求為數不少。
報道又引述中金公司併購組執行負責人、董事總經理陳潔認為,對於境內分拆上市的破冰,屬於政策層面上的突破與嘗試,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舉措,對擁有優質子公司、特別是新興產業子公司的上市公司而言,在目前科創板穩步推進的大背景下,是一個戰略性的發展契機。
*境內分拆上市限制較境外分拆更嚴格*
至於市場對風險監管方面的擔憂,《若干規定》明確,上市公司如擬實施境內分拆上市需滿足七項具體要求,涉及上市年限、盈利門檻、拆出資產規模等,保障上市公司留有足夠的業務和資產支持其獨立上市地位;同時還要求擬分拆上市公司達到規範運作標準、分拆後母子公司均符合「三分開兩獨立」要求。與境外市場相比,境內分拆上市限制更為嚴格。根據媒體測算,條件符合的上市公司不到百家,佔A股市場公司家數的2%至3%。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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