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印發的文件,提出擴大金融業對港澳開放,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格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
文件亦提出,要提升通關便利度、方便港澳居民在北上發展生活,前者措施包括優化通關流程和作業方式,在更多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等通關新模式,結合需要推動更多口岸實施「24小時通關」,不斷完善「港車北上」等政策;後者則包括推動在港澳的中國公民報考大灣區內地公務員,並為港澳青年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文件明確以3年為目標,基本建立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營商環境體系,共商共建共享體制機制運作更順暢。三地政府在推行有關建設上要細化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
《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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