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5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繼前常委梁錦威之後,前幹事陳多偉昨天也表示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今早在西九龍法院判他即時入獄3個月。
案情指,陳多偉於2020至2021年任支聯會幹事期間,收到警方國安處在去年8月25日送達的通知書,要求於14日內提交資料。陳與其他幹事拒絕向警方提交資料,警方去年9月8日將他拘捕。
同案其餘四名被告分別為鄒幸彤、鄧岳君、梁錦威及徐漢光。梁錦威早前認罪,被判囚3個月。其中2個月刑期與舊案分期執行。
《經濟通通訊社11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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